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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聘任的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的通知

食药监办药化监〔2018〕10号

· 化妆品法规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
  近年来,为加强化妆品监管,总局组织开展了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。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,加强化妆品检查员管理和培训,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作安排,经系统培训、综合考评,聘任黄方等56人为第二批国家化妆品检查员,现予公布。

  附件: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

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
2018年1月16日

 

附件: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(第二批).doc